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武汉轻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现将拟录取的同学公示如下:
考生编号 |
姓名 |
类别(学术/专硕) |
复试成绩 |
初试总分 |
综合成绩 |
备注 |
104867104003539 |
尹可昕 |
学术 |
85.96 |
344 |
75.66 |
拟录取 |
公示期:10天,即日起生效。
凡对名单有异议者,请书面具名向艺传学院教学办公室(艺术楼516)反映。
联系电话:027-85505186,联系人:郑主任。
武汉轻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