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发展观和质量观,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视招生和培养质量;复试工作做到科学、有效、规范和透明;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其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小组
成立招生复试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不少于5人组成。设秘书1人(现场记录)。
三、复试内容、方式
(一)复试时间安排
1、2017年3月22日上午8:10在艺术与传媒学院516办公室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流程”。
2、8:20~10:20在常青校区校医院体检。
10:30~12:30在艺术楼501室参加外语能力和综合面试。
14:00-16:00在艺术楼501室参加专业课笔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和听力、综合 面试三项组成。复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文化产业综合》,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40%。
2、综合素质面试:以面试形式对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每位学生面试时间10-15分钟,满分为100分,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每位同学考试时间5-10分钟,满分为100分,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四、成绩核算与录取
1、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2)总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2、录取办法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除应届本科毕业生外,人事档案必须在4月20日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五、录取督查与申诉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受理投诉、举报,办公地点设在学院党总支,学院纪检员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督察组设立举报电话:027-85504703
举报邮箱:whpu2008@126.com
复试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可按上述方式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提请申诉;若仍有异议的,学院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武汉轻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