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发展观和质量观,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视招生和培养质量;复试工作做到科学、有效、规范和透明;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其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小组
成立招生复试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组成。设秘书1人(现场记录)。
三、复试内容、方式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3年4月2日10:00~11:00;14:00~16:00
2、复试地点:艺术与传媒学院501室。
(二)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以面试形式对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40分钟(10:00~10:40),满分为100分,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40%;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通过对话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10:50~11:00),满分为100分,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20%;
3、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文化产业综合》,时间2小时(14:00~16:00),满分为100分,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40%。
四、成绩核算与录取
1、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外语+政治+数学+专业)÷4×60%]+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3×40%]。
2、录取原则
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督查与申诉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受理投诉、举报,办公地点设在学院党总支,学院纪检员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督察组设立举报电话:027-85504703
举报邮箱:whpu2008@126.com
复试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可按上述方式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提请申诉;若仍有异议的,学院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