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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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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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
向党支部
递交入党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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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2、对于尚未提出申请的先进分子,党支部应主动关心他们,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帮助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3.党支部应对每一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申请入党人及时建立组织发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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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领取《武汉工业学院发展党员材料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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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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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
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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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支部
推荐入党
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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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组织根据申请人(28周岁以下团员)的情况,经充分讨论,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入党积极分子;2、推优对象如在一年内未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要根据情况讨论是否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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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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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总支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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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
(或党支部
大会),确定
入党积极
分子,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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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经过团组织推优、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将名单报党总支审批;2、党支部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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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党员教师、党员政治辅导员或党员学生担任;2、教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应由党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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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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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总支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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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入党
积极分子
培养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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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将《考察表》存入本人组织发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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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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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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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校
分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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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
分子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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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培训结束后填写《党校学员登记表》,对于通过综合考核者,领取结业证书并办理结业等有关手续,只有培训合格者才具有入党资格,没有参加集中培训者和没有通过培训考核者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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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校领取《党校学员登记表》,领取结业证书并办理结业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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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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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党支部
培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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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教育
定期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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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及时向培养联系人交书面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要严格要求,认真审阅;2、支委会必须定期听取培养联系人工作汇报,检查培养工作及思想汇报情况;3、党支部交任务、压担子,使入党积极分子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4、培养联系人平时应注意了解干部、群众对积极分子的反映,及时做好谈心工作,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5、党支部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调整,并报党总支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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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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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总支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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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并
上报发展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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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过培养考察,条件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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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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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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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
(或党支
部大会)
确定发展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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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党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时,要注意征求对象的代表性、广泛性,可采取座谈、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调查等形式;3、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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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经党组织培养教育不到一年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获得省(部)级先进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不受培养教育时间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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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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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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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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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审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学生主要是其父母情况);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形成政审结论,并填写《综合政审材料登记表》;2、政审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3、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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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领取《武汉工业学院发展大学生党员综合政审材料登记表》;需要外调的领取《函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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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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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
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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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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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在召开支部大会前需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发展对象学习或工作的单位。公示时间为5-7天。公示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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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格式见范例;公示后无异议的,党委组织部领取,党支部认真填写《武汉工业学院发展党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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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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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
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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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党内外
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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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在召开支部大会前需在党内外征求群众意见,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熟悉该同志的老师、同学,了解其具体表现,对党内外群众异议较大的,应暂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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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领取,党支部认真填写《发展对象意见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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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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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
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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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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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将其发展材料报党总支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党校学员登记表、外调及政审综合材料、发展对象意见征求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表。符合条件的下发《入党志愿书》;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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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凭加盖党总支公章的《年度计划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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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总支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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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
(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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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教工发展对象,党支部将其材料报党总支,党总支将其发展材料报组织部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党校学员登记表、外调及政审综合材料、发展对象意见征求表、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表。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学校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符合条件的,党委组织部下发《入党志愿书》;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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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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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介绍人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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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入党
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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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2、《入党志愿书》由申请人按要求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3、《入党志愿书》填写后,由支委会严格审查,再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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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见《关于<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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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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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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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接收
预备党员
的党支部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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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到会人数少于应到会人数半数、或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党支部大会不能举行;2、申请人、介绍人必须到会;3、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是: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大会讨论,正式党员表决。只有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4、填写党支部决议时,应概括党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评价,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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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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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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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专人
与申请人
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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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部指派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2、谈话前,组织员要认真审阅其入党材料,进一步了解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无违反中央、省、学校关于发展党员的规定。根据审阅材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谈话内容;3、谈话中,组织员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进一步了解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并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4、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并向党总支(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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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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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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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
党总支会
审批(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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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一个月内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党总支应在《入党志愿书》上写清未按时审批的特殊情况原因。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以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2、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总支书记签名和党组织盖章,将新党员登记,并填写《发展党员组织审查备案登记表》报校党委组织部;3、同时将新党员的有关信息输入到党务管理系统中;4、下发入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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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坚持“六不批”:1、入党动机不端正的;2、政审材料不全和政审问题不清的;3、未按要求公示或在党内外群众调查中中反映意见较多的;4、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考察期内达不到全班良好水平的;5、未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6、未经团组织“推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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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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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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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材料
盖章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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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规范,检查党务管理系统是否更新情况,检查《发展党员组织审查备案登记表》填写情况,重点检查三者数据是否一致。符合要求的在《入党志愿书》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标识及党委公章,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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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者数据不一致,暂时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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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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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入党由组织部审核,报校党委审批。(审批教职工入党的时间要求与审批学生入党的时间要求相同)2、及时下发入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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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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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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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预备
党员名单、
与预备
党员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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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预备党员名单;2、党总支及时将审批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3、派专人与预备党员谈话,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并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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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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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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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入党
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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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按要求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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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关于大学生党员入党宣誓有关程序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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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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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
考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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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备党员
继续培养
教育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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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预备党员的考察人;2、考察人应经常与预备党员谈心,并按时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鉴定表》;3、党支部每半年认真听取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和考察人的考察意见,并及时向本人转达党支部意见;4、党支部及时组织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鉴定表》,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预备党员变更单位时,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考察的情况作出鉴定,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新单位的党组织;5、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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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领取《预备党员培养考察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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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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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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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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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其内容包括: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做出全面的总结,要实事求是说明成绩和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指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的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2、超过转正时间提出申请的,党支部应对其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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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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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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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
审查并提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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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2、预备期满前要与预备党员谈话;3、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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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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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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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部
党员大会、
讨论预备
党员转正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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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备期满须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具体要求同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发展大会);2、会议程序: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支委会汇报考察情况,提出意见;党员讨论;党员表决,党支部做出决议;3、会后,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将转正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材料内容有:《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鉴定表》、转正申请、思想汇报、转正公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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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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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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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总
支会审批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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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审批;2、对审批同意按期转正的,应注明党龄开始计算的具体时间;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明确延长期限,注明起止时间;3、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登记备案表》,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修改党务管理系统中的有关信息数据;4.下发转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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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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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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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材料
盖章(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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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审查转正材料,符合规范的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标识及党委公章,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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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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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由组织部审核,报校党委审批;2、及时下发转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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